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4年龙岗区“推动企业上规模-服务业类”扶持申请指南的通知

2024-08-12 00:00

各相关服务业企业: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现开展2024年龙岗区“推动企业上规模-服务业类”扶持的申报受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扶持范围

  在2022年底或2023年初新纳入龙岗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库(即从2023年2月及之后开始每月在国家统计系统报送相关月报表,如有疑问可咨询企业自身财务人员或统计员或各街道办)。企业2023年全年的产值必须相比2022年实现了正增长(是否正增长以统计系统报表为准)。企业在纳入龙岗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库至扶持申请时间段内均在龙岗区实际经营。

  请注意:

  1.曾经享受过任一年度龙岗区规模以上工业入库扶持、限额以上商业入库或者规模以上服务业入库扶持的企业,不符合申报条件。

  2.企业在区外其他地区入库后再将统计关系迁入龙岗的,不符合申报条件。

  3.与“龙岗区软件企业成长扶持”项目不可兼得。

  4.2023年底新入库的规上服务业企业(即企业从2024年2月及之后开始报送月报表),不属于本次扶持范围。

  二、资助标准

  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申请时间

  2024年8月13日-8月31日,逾期视作放弃申请。

  四、申请流程(分两部分)

  第一步:“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申报

  企业登录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cyfw.lg.gov.cn)并注册账号(已注册可直接登录,没有注册的请尽快注册),然后在首页导航栏选择“项目申报”——“产业资助”,在业务类别中选择【推动企业上规模-服务业类】栏目,然后进入申报。

  需要提交的申报资料如下:

  (一)申请表格

  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需企业填写和上传。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加盖公章后,扫描为PDF格式进行上传。

  (三)企业信用报告

  企业注册并登录“深圳信用网”(网址:https://www.szcredit.org.cn),下载企业信用报告(完整版),以PDF格式进行上传。

  (四)企业经办人佐证材料

  请企业经办人(即企业在申报本项目时填写的经办人,不得为其他人)打印在该公司近三个月或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需包含社保部门公章、经办人姓名、企业名称等内容),并扫描为PDF格式进行上传。

  (五)名称变更材料(非必需)

  如企业在一年内发生了工商登记的名称变更,请将有关证明材料的PDF电子版上传。没有变更则不需要提供材料。

  企业按上述要求填报申请后:

  1.如收到审核(终审)通过的短信通知,则进入第二步的流程。(只有通过终审的申报书才带有水印,为有效件。还在审核中的申报书没有水印,请勿下载打印。)

  2.如收到需修改完善材料的通知,请在3个工作日内登录系统进行修改完善,并再次提交,直至收到审核(终审)通过的短信通知。

  3.如收到审核不通过的短信通知(通知会说明原因),说明不符合申报条件,请不要再次提交申请。

  (注:审核过程分为初审、复审、终审,需要一定时间。企业提交申报材料后,若未收到任何短信,说明正在审核过程中,请企业耐心等待。)

   第二步:“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

  (一)登录“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cyfw.lg.gov.cn),下载带水印的申报书(申报书含一整套PDF文件资料,即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信用报告等)。

  (二)企业登录(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广东省切换→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选择“推动企业上规模-服务业类”,点击“在线办理”,请企业按要求上传带水印的申报书,并在5个工作日自行前往龙岗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或分中心综合窗口(具体地址见附件)提交申报书纸质件(申请表作为封面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一式一份),或将材料邮寄至龙岗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五、注意事项

  (一)企业如对自身是否属于服务业企业、是否纳统成为规上服务业企业、纳统时间有疑问,建议咨询企业负责填报统计数据的财务人员,或者咨询辖区街道经服办相关工作人员。

  (二)咨询电话

  1.扶持项目问题

  0755-28292523 吴先生;0755-28292609 刘小姐;0755-28949352 熊先生。

  2.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申报时遇到的技术性问题

  QQ:2972069207,技术电话:0755-23602720。

  因涉及企业较多,请企业认真阅读申报指南,按申报系统流程操作即可,非必要不需电话咨询。如电话繁忙请谅解。

  (三)申报时间(8月13日-8月31日)。该时间指企业登录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并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即在该时段提交过申报材料即可,后续修改以及提交纸质材料时间不受此限制。但纸质材料必须在收到审核通过的短信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

  (四)申报期结束后,我局将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后续工作,拟资助的企业名单将在我局网站上公示。

  (五)我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企业代理资金扶持申报事宜,请企业自行申报。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附件:2024年龙岗区“推动企业上规模-服务业类”扶持初筛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仅供参考,以审核结论为准)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13日

附件:
2024年龙岗区“推动企业上规模-服务业类”扶持初筛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仅供参考,以审核结论为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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